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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新区新建道路必须同步建地下综合管廊
来源: | 作者:hkw9751d0 | 发布时间: 3267天前 | 136 次浏览 | 🔊 点击朗读正文 ❚❚ | 分享到:

《全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“十三五”规划》日前正式发布实施,这是首次编制国家级、综合性的市政基础设施规划。根据方案内容,“十三五”期间,我国将实施黑臭水体治理、排水防涝设施、海绵城市建设等12项市政基础设施重点工程。

《全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正式发布,这是我国首次针对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制定的五年规划。

5月25日,澎湃新闻从住建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召开的发布会上获悉,以2020年为时间点的“十三五”期间,我国将实施城市路网加密、轨道交通、综合管廊、黑臭水体治理、排水防涝设施、海绵城市建设等12项市政基础设施重点工程。

治理“马路拉链”:城市新区新建道路必须同步建地下综合管廊

地下管线是保障城市运行的“生命线”,《规划》任务提出,将全面改造使用年限超过50年、材质落后、漏损严重、瓶颈管段的供水管网,因地制宜推进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和建设,对暂不具备分流改造条件的,要建设节流干管,适当加大截流倍数。对存在事故隐患的供热、燃气、电力、通信等地下管线进行维修、更换和省级改造。

值得注意的是,接下来在城市新区、各类园区和成品开发区域,新建道路必须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,老城区也要因地制宜推动综合管廊建设,同时,规划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,所有管线必须入廊。

在交通流量较大、地下管线密集的城市道路、城市道路、轨道交通、地下综合体等地段,城市高强度开发区、重要公共空间、主要道路交叉口、道路与铁路或河流的交叉处,以及道路宽度难以单独敷设多种管线的路段,优先建设地下综合管廊。

破解“城市看海”:特大城市防涝能力达到50年一遇以上

《规划》也提出对排水防涝工程体系的建设。为加快对城市易涝点的整治,使经整治的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易涝点防涝能力达到50年一遇以上,大城市达到30年一遇以上,中小城市达到20年一遇以上。

在城市易涝点汇水区范围内,建设雨水滞渗、收集利用等削峰调蓄设施,增加雨水花园、下凹式绿地、植草沟,对道路、停车场和广场进行透水性改造,将区域内屋顶以及其他不透水表明上的雨水就近引入,通过雨水滞、蓄实现源头减排。对城市易涝点的排水防涝泵站进行升级改造或增设机排能力,充分利用绿地、广场、立交桥区空间建设雨水调蓄设施,配套建设雨水泵站自动控制系统和遥测遥控及预警预报系统。

同时,结合自然地形地貌、城市内河、次干道路、大型排水明渠干沟建设,建设雨洪行泄通道。根据应急预案,按需储备应急抢险移动泵车、发电机等设备设施,建设暴雨内涝监测体系,提高内涝预报预警能力。